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积极做好班级和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在教书育人中的重要作用,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注重绩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考核内容:
1.日常出勤。
2.日常及临时工作的完成情况。
3.所带班级的各项指标。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实行学生科考核、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总分= 出勤(25%)+ 学生评价(25 %)+工作完成情况(25%)+ 所带班级各项指标(25 %).
四、考核程序 :
学院每周、每月均进行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1.出勤:每月25号前统计各辅导员出勤情况,该考核项满分100分,旷工一次扣20分,请假一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5分。
2.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该考核项满分100分,班级考核一次未完成扣12分,临时布置工作一次未完成扣10分。
3.学生评议:该考核满分100分,每周评议一次,一次不合格扣25分。
4.所带班级各项指标考核:该考核满分100分,每周考核一次,后两名各扣25分。
五、奖惩措施:
每月对个辅导员的考核成绩评定,奖前两名罚后两名,奖罚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科
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