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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聘用与管理办法》(呼职院发〔2011〕86号)要求,学院对专业(群)带头人2022-2023年度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见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群)带头人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公示期内,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电话:0471-6574299
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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