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6号)、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3〕33号)要求,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及遴选工作。经系(部)申报、专家论证、学院研究决定,推荐计算机系(联合申报企业: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机械与动力工程系(联合申报企业: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申报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处和教务处反映。
纪检处电话:0471-6586763
教务处电话:0471-6574299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