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1+X试点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转换工作的公告》要求,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各二级学院,结合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专业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和证书类专业(课程)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间的转换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参照《××院校学习成果转换办法(模板)》(见附件)制定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和证书类专业(课程)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间的转换规则。
2.转换办法修改标有带***部分和红色字体部分。
3.转换规则按附录《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规则表》进行编制。
二、工作安排
2021年1月3日前,各相关二级学院收齐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三号教学楼219),电子稿发至jwcjxglk301@126.com。
教务处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专业学习成果转换办法(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