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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院级教学名师评审及2008年、2009年度院级教学名师复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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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名师工程”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呼职院发[2008]94号)文件要求,定于1215——25日评选和复评院级教学名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院级教学名师评审安排

1、各二级学院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的指标体系,推荐本院最优秀的教师。

2、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一名。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见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1215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评选时间定于1224,地点在西校区教学楼214教室,参加评选教学名师人员准备10分钟说课(PPT演示),5分钟答辩。说课顺序请于1221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抽签确定。

二、 2008年度、2009年度教学名师复评安排

1. 2008年度、2009年度教学名师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名师考核表》并附相关考核佐证资料,1215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 复评时间定于1225,地点在西校区教学楼214教室, 参加考核的教学名师准备10分钟汇报(PPT演示),5分钟答辩。汇报顺序请于1221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抽签确定。

 

附件一: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附件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考核表

 

                          教务处

                   年十二月三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doc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