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名师工程”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呼职院发[2008]94号)文件要求,定于12月15日——25日评选和复评院级教学名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院级教学名师评审安排
1、各二级学院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的指标体系,推荐本院最优秀的教师。
2、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一名。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见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12月15日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评选时间定于12月24日,地点在西校区教学楼214教室,参加评选教学名师人员准备10分钟说课(PPT演示),5分钟答辩。说课顺序请于12月21日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抽签确定。
二、 2008年度、2009年度教学名师复评安排
1. 2008年度、2009年度教学名师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名师考核表》并附相关考核佐证资料,12月15日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 复评时间定于12月25日,地点在西校区教学楼214教室, 参加考核的教学名师准备10分钟汇报(PPT演示),5分钟答辩。汇报顺序请于12月21日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抽签确定。
附件一: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附件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考核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和管理办法.doc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名师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