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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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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具体学习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学习工作,切实提高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级学院(部)书记、院长要亲自抓学习和贯彻执行,要立即部署、扎实做好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务必确保学习落到实处、贯彻执行取得实效。

二、全院各教研室须组织开展《准则》专题学习,纳入本学期教研活动,并上报学习情况总结。各教研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反复学、深入学,确保全体教师对《准则》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

三、师范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美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部要组织师范类专业学生开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或《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专题学习,并将《准则》内容融入课堂教学。

四、各二级学院(部)办公室负责将二级学院(部)开展《准则》学习情况总结(二级学院书记、院长签字盖章后),教研室、师范类专业学生开展学习情况总结和《准则》融入课堂教学情况报告进行汇总、整理,并于10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三号教学楼219室)。电子版材料发教务处刘雨欣CRP;联系电话:6574299

 

 

 

教务处

2019925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三项准则的通知 教师〔2018〕16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