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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与集宁师范学院合作专升本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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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我院与集宁师范学院开始2021年专升本合作工作,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和集宁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要求,请各系(部)按下列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公开的做好专升本工作的宣传、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一)已在《关于2021年专升本具备报名资格学生名单的公示》名单内的学生。

(二)符合报名条件、有升本意愿且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学生。

二、推荐专业及计划

序号

本科专业

面向招生

专科专业

计划总数

其中

专业成绩

50%

建档立卡

退役应届

1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20

16

4

0

2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21

17

3

1

3

软件工程

软件技术

4

3

1

0

4

环境设计

建筑装饰

工程技术

7

6

0

1

5

英语

英语教育

11

7

4

0

6

汉语言

文学

语文教育

8

6

2

0

7

新闻学

新闻采编

与制作

10

7

3

0

8

园艺

园林技术

4

4

0

0

9

电子信息

与科学

技术

铁道信号自

动控制

8

8

0

0

10

电子信息与科学

技术

铁道通信与

信息化技术

8

8

0

0

11

电子信息

与科学

技术

电子信息与

科学技术

9

8

1

0

12

电子信息与科学技术

机电一体化

技术

13

12

1

0

13

电子信息

与科学技

电气自动化

技术

14

11

2

1

14

电子信息

与科学

技术

电气自动化

技术(中外

合作办学)

2

2

0

0

15

生物科学

食品生物

技术

8

7

1

0

16

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

(云计算

方向)

云计算技术

与应用

6

6

0

0

17

软件工程

(信息安

全方向)

信息安全

与管理

5

4

1

0

18

视觉传达

设计

室内艺术

设计

7

6

1

0

19

合计

165

138

24

3

三、推荐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系(部)负责报名宣传并组织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各系(部)在推荐人数范围内按照学生报名意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专升本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按报名计划、成绩由高到低及本科院校规定要求筛选出推荐学生,并经系(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班级群公示。

(二)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所院校选拔。如排名靠前学生放弃专升本推荐资格,经本人申请签署放弃此本科院校专升本承诺书后,各系(部)按成绩顺延推荐。

若分配给建档立卡或退役学生名额均放弃推荐(同样需签承诺书),各系(部)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延推荐公示通过后的专业前50%的学生。

(三)64日前,各系(部)将《系(部)各专业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跨校专升本推荐审批表》(附件2)报送至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64日至69日,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过的推荐名单在校园网首页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送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610日前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的推荐名单报送集宁师范学院。

(六)集宁师范学院将选拔结果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后,集宁师范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反馈我院,各系(部)负责拟录取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七)我院在2021620日前将审核结果以函件形式发集宁师范学院。经我院查证核实存在问题学生以及不能按期毕业的拟录取学生,集宁师范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推荐院校选拔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2162


 附件1系(部)各专业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跨校专升本推荐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