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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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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呼职院发[2021]77号)(附件1)相关规定,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现将2021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相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附件1)。

二、工作安排及程序

(一)学生报名

时间:925日至930

有转专业意愿学生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总表》(附件2)计划和要求,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普通大专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所在系(部)教务科,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

(二)系(部)审查

时间:104日至105

各系(部)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转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新入学年级总学生数的15%,且原则上转出后该专业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0人。当报名人数超过限定转出人数时,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出人员。

经系(部)党政联席会后,将同意转出学生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普通大专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内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和系(部)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复印件,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三)教务处汇总

时间:106日至107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根据各系部报送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四)拟定转专业人员名单及公示

时间:108日至1014

教务处根据申请人数和接收计划按照转专业制度规定,报学院领导审议后,确定拟转专业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首页公示。

(五)上会及报到

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经学院党委会通过后,确定拟转专业名单。转出系(部)根据教务处安排,通知学生到转入系(部)报到,同时转入系(部)做好转入学生的接收工作。

三、特殊类型学生转专业

特殊类型学生(符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中第二章第二条第四项目第(二)至第(十)项特殊情况)按以上程序及时间进行转专业办理,另附申请学生书面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如:退役士兵附退伍通知书复印件),系(部)将特殊类型转专业学生材料和名单单列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要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

(二)各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系(部)书记、主任亲自上手抓,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学生充分了解转专业要求及程序。

(三)各系(部)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交材料,要保证报送信息准确完整,特别注意申请学生录取类别且务必标注准确。

(四)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04716585317

 

教务处

2021925

 附件1: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的通知(呼职院发〔2021〕77号).pdf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总表.xls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普通大专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内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