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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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务处工作安排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留级规定》(详见附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部)即日起统计符合留级规定条件的学生名单,具体要求参照附件《留级规定》,10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请二级学院(部)务必重视,如期按要求报送。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留级规定.doc
教务处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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