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教材征订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及要求
1.选用教材须符合国家规定。严格按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精神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规定选用教材。所选教材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满足课程标准要求,符合职业教育和认知规律,有利于学生综合素养培养。
2.教材选用实行归口管理,公共课教材由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系(部)或处室负责选订、审核;专业课教材由专业所在系(部)或处室负责选订、审核;超市课教材由任课教师选订,教务处审核。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须选用同一种教材。
3.优先选用国家统编、国家规划、“马工程”教材(以下简称“国规教材”)。做到应选尽选、应用必用。
4.校本自编教材全部停止使用,包括学院自编教材和由我院教师参与编写并在校内使用的教材。
5.优先选用近五年出版的新教材,原则上不选用五年以上出版的教材。确有特殊原因需选用的,按下列第6条执行。
6.确因专业课程教学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选择非国家统编、国家规划、“马工程”教材的(以下简称“非国规教材”),须按非国规教材选用流程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选用。使用非国规教材提交审议时,需同时附带所选教材样书一套,经费由该教学单位统筹安排。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若需使用外文原版教材,须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须先报送学院宣传统战部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后再按非国规教材选用流程申请,不通过的按学院宣传统战部要求执行。
8.严禁使用讲义、课件代替教材教学。
二、教材选用流程
1.选用国规教材的教学单位,按照“畅想谷教材选用平台”操作程序操作。同时,任课教师选定课程拟选用教材,向开课系(部)或处室处长、相应教研室提交《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一份(附件1)。
2.选用国规教材的教学单位教研室主任对拟选用教材内容进行初审,通过后报系(部)或处室教材选用委员会审议。教材选用委员会拟定教材选用意见,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附件2),提交系(部)或处室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由系(部)书记、主任或处室处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材科。
3.各系(部)、处室申请使用的非国家统编、国家规划教材、五年以上出版和外文原版教材教材,需填写附件1及《非“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附件3),报教务处教材科。
4.教务处负责汇总各系(部)或处室上报非国规教材名单,审核材料并报送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
5.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上报非国规材料(包括附件3和对应教材)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将复审意见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后,报学院党委会决定,确定选用教材名单。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复审未通过的,各教学单位重新提材料,按上述流程复审,直到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通过为止,审核、上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时间安排
1.6月26日前,各系(部)或处室任课教师在“畅想谷教材选用平台”完成教材选订工作。
2.6月27日前,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各系(部)或处室党政负责人,在“畅想谷教材选用平台”完成教材审核、审定工作。
3.6月28日前,各系(部)或处室完成教材选定工作后,将纸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非“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加盖公章报送图书馆105教材科。
4.6月28日——6月30日,学院教材管理委员复审、上报非规划教材复审意见到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决定后,确定教材使用名单。
5.7月1日各系(部)或处室处长上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预订单》(附件5)一式三份。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严把教材选用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谁选书谁负责,凡用必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国家统编教材、国家规划教材、马工程教材的选用使用政策,按要求、按时做好下学期教材预订工作。
2.若系(部)或处室因延误、错报、漏报教材导致学生上课教材无法按时到位的,将按《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教材征订后,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时,各系(部)或处室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分管领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系(部)或处室承担。
4.教材选用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亦不得擅自复印教材。
教务处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doc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docx
附件3:非“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xlsx
附件4:国家统编、国家规划、马工程教材目录.xls
附件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预订单.doc
附件6:“畅想谷畅想谷教材选用平台”教师选订教材说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