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切实加强素质教育,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求,拓宽学习渠道,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超市课”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试行)》(呼职院发[2021]50号)文件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讲过1—2门相关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二)专任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8学时且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双肩挑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4学时;行政人员不得申报超市课。若超市课教师资源充足,原则上不得安排外聘教师任课。
(三)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进程表》的要求,课程申报范围为:体育类、四史类、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类、美育类、人文素养类,其余类型课程一律不予审批。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教师下载《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见附件1),按照表内说明填写申报表(注:需要在机房授课的课程,系统维护、软件安装均由任课教师自行协调解决)。
(二)教师跨系(部)、跨专业申报,须将《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首先由教师所属系(部)审核签字后报课程所属系(部)审核。超市课教师在递交《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时,同时递交学校统一印制的课程授课计划。
(三)课程所属系(部)负责对教师申报课程进行终审,须对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师资质、教学能力、教学评价结果和学期任课情况做综合评估,各系(部)要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一)《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于11月16日前由教师报送课程所属系(部)。
(二)课程所属系(部)于11月18日前,将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并与课程授课计划PDF版一同发送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冷妮老师微信。
四、工作要求
(一)超市课教材征订须严格把关,按照教务处教材科相关要求征订,且能讲授全书三分之二以上内容,否则该教材不予征订。
(二)课程审批结果将在学院相关网站公示,申报教师也可通过正方教务系统查询排课结果,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xls
附件2:系(部)开设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