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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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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从即日起开始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课工作

1.20221114日前,各系(部)确定下学期开课计划,并将公共课开课计划(见附件1)报任课系(部)

2.各公共课任课系(部)务必在20221121日前,按照开课系(部)的开课计划,安排下学期公共课包括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并反馈至开课系(部)

3.20221128日前,编制完整的2022-2023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见附件1)、《专业课开课计划》(见附件2)、《总课表》(见附件2)、《教学进程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标准格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4.每周二下午为教研室活动和学团活动时间,各系(部)不得排课。

5.每周三下午、周四下午为超市课上课时间周三下午师范、国育部、体育部、人文与旅游系、美术、计算机不得排课;周四下午机械与力工程系、铁道医药卫生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与法学系不得排课。

6.如有教师跨系(部)兼课的情况,按照《关于规范教师跨系(部)兼课管理的通知》(见附件4、附件5)执行。

二、正方教务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完成排课

20221210日前将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全部落实完成(开网时间:202211218:00—2022121017:00)。


 附件1:开课计划(公共课).xls 

 附件2:开课计划(专业)、教学进程表、总课表.xls

 附件3:标准格式及注意事项.xls 

 附件4:校内跨系(部)兼课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5:校内跨系(部)兼课教师申请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