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从即日起开始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课工作
1.2022年11月14日前,各系(部)确定下学期开课计划,并将公共课开课计划(见附件1)报任课系(部)。
2.各公共课任课系(部)务必在2022年11月21日前,按照开课系(部)的开课计划,安排下学期公共课(包括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并反馈至开课系(部)。
3.2022年11月28日前,编制完整的2022-2023第二学期《公共课开课计划》(见附件1)、《专业课开课计划》(见附件2)、《总课表》(见附件2)、《教学进程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标准格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4.每周二下午为教研室活动和学团活动时间,各系(部)不得排课。
5.每周三下午、周四下午为超市课上课时间。周三下午师范部、国际教育部、体育部、人文与旅游系、美术系、计算机系不得排课;周四下午机械与电力工程系、铁道系、医药卫生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与法学系不得排课。
6.如有教师跨系(部)兼课的情况,按照《关于规范教师跨系(部)兼课管理的通知》(见附件4、附件5)执行。
二、正方教务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完成排课
2022年12月10日前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全部落实完成(开网时间:2022年11月21日8:00—2022年12月10日17:00)。
附件1:开课计划(公共课).xls
附件2:开课计划(专业)、教学进程表、总课表.xls
附件3:标准格式及注意事项.xls
附件4:校内跨系(部)兼课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5:校内跨系(部)兼课教师申请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