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外聘教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做如下强调和补充要求:
一、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呼职院发〔2018〕66 号)(见附件1)执行。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A类、B类及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不聘用外聘教师担任教学任务,C类课程须提高企业一线人员外聘兼课比例。
三、教学单位聘用外聘教师必须符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呼职院发〔2018〕66 号)中关于外聘教师的聘用条件,原则上不得外聘在校学生。聘用程序需按规定流程报学院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四、教学单位应于前一学期末根据教学计划任务制定下一学期外聘计划,并建立由系(部)书记、主任任组长,教学副主任、相关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全体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外聘教师聘用专班,全面负责外聘教师工作。聘用计划需在校园网公布,如校内有教师符合聘用条件,原则上优先内聘,应聘教师需按《关于规范教师跨系(部)兼课管理的通知》(见附件2)提交《校内跨系(部)兼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3)。外聘教师聘用结果须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并报教务处备案,应聘教师聘期为一个学期。
五、系(部)完成相应聘用工作后,需将《外聘教师审批表》(见附件4)电子版于2023年1月3日前报教务处叶应福老师处,纸质版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一式三份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系(部)教务科存档。未能按照规定程序聘用的外聘人员不发放代课费。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安毅老师联系。
附件1: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呼职院发〔2018〕.pdf
附件2:关于规范教师跨系(部)兼课管理的通知.docx
附件3:校内跨系(部)兼课教师申请表.xlsx
附件4:外聘教师审批表.xlsx
人事处
教务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