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教育厅《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按照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专升本工作,须在2月11日前组织召开专升本政策解读会,全文传达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介绍2023年专升本考试、录取变化情况,并及时将开会情况进行新闻报道。
2.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组织、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部门或在职教职工与专升本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招生,收取费用。
3.各系(部)要督促有参加专升本考试意愿学生按教务处《关于组织2023届毕业生在正方教务系统中核查成绩的通知》要求,核查个人成绩、核对个人是否能如期毕业,如学生对个人成绩有疑问或异议,由各系(部)教务科汇总后,2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pdf.pdf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pdf.pdf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考类别及考试科目表.pdf.pdf
附件2.考试科目说明.rar
附件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申请表.doc.doc
附件4.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名单汇总表.doc.doc
附件5.2023年全国技能竞赛获奖申请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选拔名单汇总表.doc.doc
教务处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