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职业院校业务示范课暨全国职业院校大赛获奖教师公开课交流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我院教师教学能力和班主任能力,坚持示范引领,加强经验交流、促进共同提升,推动竞赛成果转化、建立常态竞赛机制,请各系(部)安排教师按要求参加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全区职业院校教师业务示范课暨全国职业院校大赛获奖教师公开课交流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中职时间为3月2日至3月11日,3月18日至3月23日。高职时间为3月14日至3月31日。请各系(部)认真阅读《关于开展全区职业院校业务示范课暨全国职业院校大赛获奖教师公开课交流培训的通知》的具体时间安排及培训内容,按照专业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组织教师参训。
各系(部)须督促参训教师提前扫码进入培训平台。由教务科做好培训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并在学院官网对此次培训情况进行报道。
附件:关于开展全区职业院校业务示范课暨全国职业院校大赛获奖教师公开课交流培训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2】16号)(2022.2.18)_000294.pdf
教务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