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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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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针对当前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最新会议精神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求,为保证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学安排调整

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2022年2月28日开学。所有专业自2月28日起开展线上教学。

返校报到时间延后,具体返校和线下教学时间,学院将根据疫情情况和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另行通知。

二、线上教学安排

1.做好线上教学准备

各系(部)要提前安排部署,务必在2月24日前完成本学期课表编排工作,并认真核实教学任务,确保每门课程落实到位。

任课教师要围绕课程标准,做好线上教学授课准备,应至少提前完成两周线上教学备课工作

2.加强任课教师管理

各系(部)要加强对本部门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行程管控要在精准掌握本部门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基础上,核实每位老师的教学任务,特别是外聘教师的教学任务,做好替换教师的预案。

3.上课时间安排

线上教学期间具体各节课时间安排如下:

三、其它相关教学工作安排

1.网络必修课和网络公选课教学安排

网络必修课3149:00正式开课;网络公选课的补选截至时间为33日,39日正式开课。

各系(部)务必通知学生进行公选课补选并按时进行网络学习,特别是要求2022届毕业生务必选够课程门数,以免影响毕业。

2.考试安排

补考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凡要求闭卷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在学生返校后再进行考试,对于未能按时返校学生的学习与考核,应报教务处审批后通过网络进行。

3.试卷互查安排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互查工作推迟至学生返校后第一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实习工作安排

疫情未解除前,各系(部)不得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专业实习、行业调研等活动。本学期原计划组织集中专业实习的系(部)须重新安排,制定新的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疫情未解除前,各系(部)不得安排顶岗实习学生返校由于疫情不宜或无法顶岗实习学生,各专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利用仿真实习、远程实习、线上课程、讲座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教学,学生可提交行业职业研究报告综合课程设计等形式多样的报告代替实习报告。各系(部)研究制定2019 级毕业顶岗实习替代工作案,报教务处备案。

、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切实做好新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建立由系(部)负责人、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期系(部)教学工作预案,落实教学任务,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

2.各系(部)加强线上教学期间教师、学生的考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请假和调停课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3.各系(部)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教师培训教学组织实施监督工作,确保线上教学质量。教务处将会同学生工作处、纪检处、教学督导组等部门开展线上巡课和教师、学生纪律检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秩序稳定有序。

4.各系(部)应配合学生工作处开展有针对疫情防控与心理调适的专题活动,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疏导。

5.各系(部)积极配合宣传统战部,切实做好线上课程资源的审核工作,确保线上教学资源政治方向正确。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技术操作指引.docx

 

 

 

务 处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