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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级“金课”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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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教大会精神, 落实2021年学院专题教学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院课程建设,打造优质“金课”,提升学院整体课程改革建设水平,现决定开展2021年“金课”建设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认定原则

(一)面向所有系(部)、所有专业、所有课程,优先认定建设基础好、特色强、质量高、团队优、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课程。已列入“双高计划”专业群、“提质培优计划”建设任务或项目计划的课程优先认定。

(二)课程建设要服务于专业发展,创新教育理念,内容上能广泛运用信息化资源,方法上能熟练使用智能化教学平台,评价上能覆盖教学全过程,效果上能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能够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课程团队教学改革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重视特色课程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发课程。

(四)坚持质量为本、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严格遴选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申报条件

(一)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在授课程。

(二)申报课程内容及上传的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思想性问题。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三)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鼓励相关课程跨专业、跨系(部)联合申报。

(四)2021年以前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院级优质网络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再重复认定。

三、申报类型

包括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理实一体化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四类“金课”。

(一)精品在线开放“金课”:满足学生教学与自主学习的同时,向全社会、其他高校学生开放。应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网络学习习惯,遵循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理念,对现有课程进行重新设计,注重过程评价,依托课程平台建立学习资源及学习活动的线上“金课”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坚持特色、共享、应用、创新的原则,推进现代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探究式、参与式、个性化教学等多种应用模式,鼓励引进国家级“金课”在校内的应用和自建线上课程,打造线上教学与线下课堂教学相融相长、适合学生特点和培养需要的混合式“金课”。

(三)理实一体化示范“金课”: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将理论、实验、实训等进行一体化设置,将讲授、听课与实验、操作等教学形式一体化实施,将教室、实验室与实训场地等教学条件一体化配置,将知识、技能与素质等职业要求进行一体化训练,将理论和实践交替进行的“金课”。

(四)课程思政示范“金课”: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育人效果的“金课”。

四、申报名额

五、申报与评审

1.课程申报负责人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金课”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报系(部)教务科审核。

2.各系(部)负责资格初审,结合专业特点,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金课”建设标准》(附件2)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向学院择优推荐。

3.各系(部)教务科负责将建设课程申报书、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以PDF格式于12月25日之前发送至邮箱2407149263@qq.com

4.在各系(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立项建设课程。

六、立项管理

1.院级“金课”建设周期为2年,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建设中期(2022年12月)对已立项课程进行中期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停止立项支持。建设期满(2023年12月)对院级“金课”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课程,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另行组织整改验收。

2.对于立项院级“金课”课程,学院将分类给予经费支持,按学院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拨付、列支。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