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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学院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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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呼职院发[2021]77号)(附件1)相关规定,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现将2021级新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相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附件1)。

二、工作安排及程序

(一)学生报名

时间:12月8日至12月15日

有转专业意愿学生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级第二次转专业接收计划》(附件2)计划和要求,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普通大专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所在系(部)教务科,每个学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已办理过转专业手续学生不能再次填报)。

(二)系(部)审查

时间:12月16日至12月18日

系(部)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转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新入学年级总学生数的15%,且原则上转出后该专业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0人。当报名人数超过限定转出人数时,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出人员。

经系(部)党政联席会后,将同意转出学生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普通大专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内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和系(部)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复印件,签字盖章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教务处汇总

时间:12月19日至12月20日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根据各系(部)报送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四)拟定转专业人员名单及公示

时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教务处根据申请人数和接收计划按照转专业制度规定,报学院领导审议后,确定拟转专业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首页公示。

(五)上会及报到

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院长办公会审议,经学党委会通过后,确定拟转专业名单。转出系(部)根据教务处安排,通知学生寒假过后到转入系(部)报到,同时转入系(部)做好转入学生的接收工作

三、特殊类型学生转专业

特殊类型学生符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第二章第二条第四项目第(二)至第(十)项特殊情况按以上程序及时间进行转专业办理,另附申请学生书面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如:退役士兵附退伍通知书复印件),系(部)将特殊类型转专业学生材料和名单单列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系(部)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要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

(二)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系(部)书记、主任亲自上手抓,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学生充分了解转专业要求及程序。

(三)已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四)系(部)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交材料,要保证报送信息准确完整,特别注意申请学生录取类别且务必标注准确。

(五)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0471—6585317。

附件1: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的通知(呼职院发〔2021〕77号).pdf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级第二次转专业接收计划1208.xls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普通大专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内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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