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务处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教学检查定于12月13日至12月25日(第16、17周)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占岭
副 组 长:马玉海、陈 一、梁伟
成 员:张国圣、刘华薇、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二、教学检查工作组:
组 长:马玉海、陈 一
副 组 长:梁伟、张国圣、刘华薇
成 员:苏秀平、安毅、原文珍、王旭、刘浩日娃、刘雨欣、刘肇旭、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三、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12月13日—12月25日(第16、17周),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各系(部)同时进行相关内容检查。
四、教学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以各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将对本学期期末考试进行巡考,并对期末工作完成情况、教学材料上交情况及下学期教学安排情况进行抽查。
期末教学检查内容如下:
(一)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1.学期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学日志的填写情况;
3.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评阅、装订情况以及成绩录入情况;
4.教研室活动记录情况;
5.本学期实验、实习实训开出率统计情况;
6.本学期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二)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情况
1.在校生下学期开课计划(全部课程须指定到任课教师)、教学进程表、教学任务安排、录入情况;
2.学生下学期重修安排情况;
3.学生下学期教材预定情况;
4.教师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5.其它需要在本学期提前安排的教学工作到位情况。
各系(部)要对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做出书面安排、认真填写自查记录(见附件),并对检查结果做出书面总结、存档(教务处于下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时现场收取)。
附件,期末教学检查记录表.xls
教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