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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学科专业课统一考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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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13号)(见附件)文件精神按照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求,学院特对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学科专业课统一考试具体如下安排:

命题及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2届毕业生安排在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12月13日-17日与本学期期末正考一并进行。具体各专业考试时间由各系(部)自行安排。

(二)考试组织

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师范类专业相关系(部)具体负责学科专业课综合测试的命题及考试各项安排与执行工作。

(三)参与考试学生

我院2022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往届师范类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毕业生。

(四)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加实操考核方式,其中笔试和实操各占50%满分100分,分A、B卷。

(五)考试内容

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实际,由各系(部)教研室负责试卷的命题工作,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共同拟定试卷,试卷内容应科学、合理,应覆盖专业核心课相关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13号)(附件)文件要求,并向学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各系(部)负责出卷的教研室需提前将A、B两套试卷交到教务科。各教研室保证试题题量和质量,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三)各系(部)应合理规划考试时间,将具体考试安排与期末考试安排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四)各系(部)教务科负责考试的组织、考试系统学生名单导入、成绩上报及试卷留存工作,并在2022年3月30日前将考试合格学生名单按教育厅统一要求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各系(部)负责组织、通知2022届毕业生及需要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按时参加考试,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附件:《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1)3号).pdf

教务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