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部)、处室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管理与建设制度》(呼职院发[2021]83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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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材选用原则
1.严格按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精神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管理与建设制度》规定选用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统编、国家规划、“马工程”教材(以下简称“国规教材”),做到应选尽选、应用必用。
2.公共课教材由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系(部)或处室负责选订、审核;专业课教材由专业所在系(部)或处室负责选订、审核;超市课教材由任课教师选订,教务处审核。同一课程标准的课程须选用同一种教材。
3.校本自编教材全部停止使用,包括学院自编教材和由我院教师参与编写并在校内使用的教材。
4.确因专业课程教学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选择非国家统编、国家规划、“马工程”教材的(以下简称“非国规教材”),须按非国规教材选用流程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选用。使用非国规教材提交审议时,需同时附带所选教材样书一套,经费由该教学单位统筹安排。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若需使用外文原版教材,须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须先报送学院宣传统战部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后再按非国规教材选用流程申请,未通过的按学院宣传统战部要求执行。
6.严禁使用讲义、课件代替教材教学。
二、教材选用流程
1.任课教师向开课教学单位、相应教研室提交《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附件1)。选用国规教材的教学单位教研室主任对拟选用教材内容进行初审,系(部)或处室教材选用委员会审议,填写《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附件2),提交系(部)或处室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由系(部)书记、主任或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材科。
2.各系(部)、处室申请使用的非国家统编、国家规划教材、五年以上出版和外文原版教材,需填写《非“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附件3)及样书一套报教务处教材科。
3.教务处汇总各系(部)或处室上报国规、非国规教材名单及审核材料,报送学院教材管理与建设委员会。
4.学院教材管理与建设委员会对上报的国规、非国规材料及对应教材进行复审并公示。复审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确定选用教材名单。凡未通过选用审核的教材,各教学单位应重新提交材料报送学院教材管理与建设委员会复审,直到学院教材管理与建设委员会通过为止,审核、上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11月27日前,各系(部)或处室将拟征订的“非国规”教材样书及《非“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附件3)、《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附件2)、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图书馆105,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王旭腾讯邮箱201000006@hhvc.edu.cn。
2.11月28日-12月12日,学院教材管理与建设委员会审核各系(部)或处室拟征订的“非国规”教材,审核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确定选用教材名单。
3.12月13日-12月15日,任课教师登录“畅想谷教材选用平台”选定教材,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或处室党政负责人在“畅想谷教材选用平台”完成教材审核、审定工作。
4.12月20日前,各系(部)或处室上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预订单》(附件5)一式二份。
5. 教材选用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也不得擅自复印教材。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严把教材选用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谁选书谁负责,凡用必审”制度。
6.教材征订后,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时,各系(部)或处室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分管领导。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系(部)或处室承担。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doc
附件2: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xlsx
附件3:非“国规”教材选用上报审批表(1).xlsx
附件4:国家统编、国家规划、马工程教材目录(更新后)(1).xlsx
附件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材预订单.doc
附件6:“畅想谷畅想谷教材选用平台”教师选订教材说明书.doc
教务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