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本次补考工作定于2021年10月16日—10月23日(第七周)进行。
一、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补考安排见(附件1)。
(二)公共课补考说明:
1.公共课补考工作,由开课系(部)按附件1要求安排。
2.网络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定于9月27日开网,10月23日截止。考生在此期间登录学习系统进行学习考试。
3.公共选修课不进行补考。
(三)专业课补考说明:
1.专业课补考工作,由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2.在考试科目不冲突情况下,同一时段可安排多科目进行考试。
二、其他说明
(一)补考试卷审核:按照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要求执行;印制过程应严格交接流程、做好保密工作。
(二)试卷(含公共课试卷)印制地点与正考印制地点相同,时间安排如下:
10月11日:马列部、师范部、公共外语教学部、人文与旅游系
10月12日:体育部、医药卫生系、经济管理与法学系、铁道系、机械与电力工程系
10月13日:美术系、国际教育部(外事办)、计算机系、建筑工程系、中专部(市卫生学校)、招生就业处
(三)考生人数、座位布置及监考教师人数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各教务科务必为每个考场提供考生名单,用于监考教师核对考生信息并填写缺考名单。
(五)考生于10月15日前到所在系(部)教务科办理补考准考证,准考证应加盖系(部)公章;考生应考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补考准考证。
(六)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任课系(部)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巡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为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巡考人员须分组安排。
(八)各开课系(部)于10月9日前将补考工作安排表(分开制表)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电子版、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叶老师),公共课补考安排及名单须报公共课系(部)。
(九)补考成绩登录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3日,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系统。
(十)补考纸质成绩单无需报送教务处,但各系(部)务必收齐并存档备查。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教务处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