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见附件1)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见附件2),教务处在7月份对全院各系(部)顶岗实习情况组织开展了排查工作,现就排查情况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截止目前,学院中专部、医药卫生系和建筑工程系有学生正在顶岗实习,经过排查发现各系(部)在顶岗实习中存在以下问题:
1.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没有完善的三方协议,部分学生已经参加实习但没有支撑材料表示签订过三方协议,且实习协议未提交到学校,特别是在三方协议不完整的情况下安排学生自主顶岗实习。
2.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没有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实习,安排学生加班、上夜班,且未提交教务处备案。
3.未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没有定期检查并向学校报告学生实习情况。
4.没有按照学院管理办法填写顶岗实习材料,顶岗实习材料不完善、不规范。
5.个别系(部)顶岗实习协议内容没有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其中部分未满18周岁学生顶岗实习未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6.个别系(部)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没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并支付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
7.个别系(部)学生参加实习过程中存在实习单位向实习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二、工作要求
1.全院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开展自查工作,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通知中通报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各系(部)要认真反思、及时整改,并在8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总结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刘肇旭老师(联系电话:15248089293),电子版发到liuzx90@sina.com。
2.各系(部)应统一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并按《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见附件3)和《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见附件4)。同时,要严格落实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和监管学生职责,认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检查记录表》(见附件5)。已安排顶岗实习的系部,在8月10日前将《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0)报教学运行管理科刘肇旭老师。
3.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工作开始前须由本人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见附件4)。出具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经系(部)批准后,开具系(部)介绍信(附件6),本人、父母、系(部)和实习单位签字确认后(附件7、8、9一式三份,教务处、学生科和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方可进行自主实习。
4.按照规定未满16周岁不得参加实习,中专部须对学生年龄信息进行排查,并形成排查材料留存本部。按照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教务处
2021年8月6日
附件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doc
附件2: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doc
附件3: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doc
附件4: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doc
附件5:学生顶岗实习检查记录表.doc
附件6:介绍信.doc
附件7: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企业与学校).doc
附件8: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企业与学生).doc
附件9: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doc
附件10: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