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今天是

学校首页    智慧职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6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全力配合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最新会议精神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教学工作安排

(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调整安排

本学期学生报到时间将结合疫情情况和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确定。如815日前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学院将如期开学,学生采取错峰报到,具体为2019828日报到,2020829日报到,830日上课。2021级新生按原定时间报到。

815日全国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则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二、三年级和新生报到时间向后推迟两周,即二年级调整为911日报到、三年级调整为912日报到,913日上课;新生报到时间调整为91517日。同时,本学期寒假放假时间向后顺延两周

(二)在线教学安排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在学生返校复课前,学院将组织各系(部)根据课程性质以及学生所在地区网络条件等情况,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准备开展在线教学。

1.组织学生进行线上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

学院教务处将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开学防疫第一课》线上课程教育,对学生进行防疫、防控知识宣讲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疫工作要求;防疫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科学知识;预防方法等。

2.组织实施网络必修课和网络公选课教学。

网络必修课9139:00正式开课;网络公选课的补选截至时间为95日,911日正式开课。各系(部)务必通知学生进行公选课补选并按时进行网络学习,特别是要求22届毕业生务必选够课程门数,以免影响毕业。

3.做好网络教学准备,确保教学进度正常进行。

各系(部)要提前安排部署,任课教师要围绕课程标准,做好网络教学开课准备,应至少提前完成两周线上教学备课准备。

(三)加强任课教师管理

各系(部)要加强对本部门教师行程管控。所有教师应在810日前返回呼和浩特市并居家隔离14天,从中高风险区返回后按防疫部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及隔离,同时应主动向社区报备,服从社区安排,保证在开学前隔离期满14天。

要加强外聘教师管理,823日前完成下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和备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复课后教学工作准备及安排

1.重新核实教学任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本学期共计18周,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其中教学15周,机动1周,复习考务2周。各系(部)要在精准掌握本部门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基础上,核实每位老师的教学任务,特别是外聘教师的教学任务,做好替换教师的预案,确保每门课程落实到人。

2.保证教材课前发放。

以学院开学通知为准,按学生返校开课时间配发教材,发放流程不变,确保课前到书。如学生不返校,做好退教材、邮寄教材工作。

3.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

开学后,如个别学生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校或错峰返校,各系(部)应同时做好校内教学和在线教学协同工作,要同时确保线上线下教学秩序。如未返校学生确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开展线上学习的,各系(部)要做好登记,并帮助学生协调替代学习方式。

4.做好学习场所消毒通风工作。

开学前,各系(部)要对教学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开学后,应当保持教室、学生实训(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等教学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 250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各系(部)要保证各类教学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特别要加强教室开窗通风换气。课间应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5.做好授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本学期采用分批教学、错峰上课、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开展教学,具体各时段时间安排如下:

时段

时间安排

1-2

3-4

午餐

5-6

7-8

晚餐

第一时段

8:10-9:40

9:55-11:25

11:35-12:15

14:00-15:30

15:45-17:15

17:25-18:05

第二时段

8:50-10:20

10:35-12:05

12:15-12:45

14:40-16:10

16:25-17:55

18:05-18:35

第三时段

9:20-10:50

11:05-12:35

12:45-13:15

15:10-16:40

16:55-18:25

18:35-19:05

第一时段

建筑工程系、医药卫生系、体育部、美术系、国际教育部(外事办) 、计算机系

第二时段

师范部、铁道系

第三时段

人文与旅游系、经济管理与法学系、机械与电力工程系  

各系(部)应减少大班授课,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体育类等户外聚集类课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授课地点和授课形式,安排为可操作的室内或室外(不得形成聚集)教学项目。中专部上课时段,一、二、三年级分别对应第一、第二、第三时段。

6.加强考勤管理

加强日常考勤管理,严格落实请假和调停课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7.合理安排考试工作

补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向后顺延,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凡要求闭卷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在学生返校后再进行考试,对于未能按时返校学生的学习与考核,应报教务处审批后通过网络进行。

(五)实习工作安排

1.暂停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专业实习、行业调研等活动。本学期原计划组织集中专业实习的系(部)须重新安排,制定新的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暂停顶岗实习工作

疫情未解除前,各系(部)不得安排学生进行校外顶岗实习,各专业应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利用仿真实习、远程实习、线上课程、讲座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教学,学生可提交行业职业研究报告,综合课程设计等形式多样的报告代替实习报告。各系(部)研究制定 2019 级毕业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二、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由系(部)负责人、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期系(部)教学工作预案,落实教学安排,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

2.教务处将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检处、教学督导组、师德建设委员会等管理部门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加强教学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同时要加强线上线下巡课和教师、学生纪律检察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秩序稳定有序。

3.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开展有针对疫情防控与心理调适的专题活动(须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师范部结合疫情防控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

4.由宣传统战部牵头,各系(部)负责具体实施,要切实做好线上课程资源的审核工作,确保线上教学资源政治方向正确。

5.信息管理中心要协助教务处和各系(部)开展在线平台的认证工作,要保障校园网络畅通,保障学院在线教学综合平台外网访问,使任课教师和学生能够顺畅登录。

 

教务处

20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