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期末考试考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命题、阅卷、成绩录入工作,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命题审核
1.教师命题必须遵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考务管理制度》(附件)中“试卷命题与管理”要求开展命题。
2.各系(部)要严格执行期末试卷审核流程。教研室主任要切实担负起审核职责,认真审核试卷内容,对试卷题量、覆盖教学内容比例、主观题与客观题分布、难易比例、题型等细节方面要进行逐一检查,对每套试卷标准答案的规范性和评分标准采分点设置的清晰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核把关。
3.系(部)教务科长、分管教学副主任要做好审批和抽查、督导工作。
二、严格规范试卷评阅
1.教师试卷评阅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成绩,不得参杂或考虑其他因素给人情分、照顾分或恶意挂科。
批阅要求主要有:
(1)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且试卷上所有试题均须有批阅标记;
(2)按照小题进行批阅,批阅符号有“√”、“×”和打半勾标记的试题,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部分用省略号标出;
(3)批阅统一记正分,得分用阿拉伯数字写在每小题题号前,不得分则在题号前写“0”。各大题的得分统一登录在对应的分数框内;
(4)批阅过程中的误笔处,应划掉后更正,并有阅卷教师签名;
(5)试卷批阅标记应统一规范,分数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2.各系(部)应在下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前,组织教师开展专业课试卷交叉复检和专人抽查复核工作,对试卷册装订与归档的规范性、试卷批阅情况、考试质量分析等进行检查,确保试卷评阅成绩公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考务管理制度--.docx正、材料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成绩录入工作
1.本学期成绩录入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2日。
2.任课教师要认真核对学生名单和成绩,避免学生成绩漏登和成绩填写错误,按时完成成绩提交。
3.在成绩关网前两天,各系(部)教务科要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尚未提交明细,督促相关教师及时提交。
四、加强督导检查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考务工作,应组建期末考试督导小组,制定详细分工,对期末考试的考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导。
2.教务处和教学督导组将把考务工作检查作为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期初教学检查重点,对于发现存在问题的个人或部门,教务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全院通报,同时上报学院组织部和纪检处。
3.教务处将详细记录各系(部)教学检查中命题、试卷批阅和成绩录入情况,并纳入当年优秀考务单位和教学优秀单位评比指标。
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考务管理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