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教务处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收到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附件1),根据方案要求,我院须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送符合学生名单,由于工作紧急,请各系(部)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向教务处学籍科报送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报送名单模板见(附件2)。
一、报送名单范围
具有我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各专业成绩排名前50%;(重修和补考成绩合格后按60分计);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就读期间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毕业生;
(4)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二、具体导出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系(部)教务科科长进入正方教务系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排名统计——年级专业排名统计(重修和补考成绩合格后按60分计),导出后留存排名1。
特别注意:请各系(部)务必公平、公正、准确、按时完成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报送工作,教务处对名单汇总后将公示。同时也请各系(部)务必做好专升本宣传工作,将工作要求告知2021届每一位应届毕业生。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docx
附件2:报送名单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