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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申报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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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为了切实加强素质教育,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求,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超市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学期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讲过1—2门相关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2.专任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8学时且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双肩挑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4学时;行政人员不得申报超市课。若超市课教师资源充足,原则上不安排外聘教师任课。

3.依据学院《关于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和重新审定的通知》和《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进程表》的要求,课程申报范围包括五类,分别为体育类、党史国史类、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类、美育类和人文素养类。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报教师下载《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见附件1),按照表内说明填写申报表(注:申报信息技术类课程的老师,系统的维护、软件的安装均由任课教师自行协调解决)。

2.教师跨、跨专业申报,须将《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首先由教师所属(部)审核签字后报课程所属(部)审核;《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于513日前由教师报送课程所属(部);超市课教师在递交《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时,同时递交学校统一印制的课程授课计划。

3.课程所属(部)负责对教师申报课程进行终审,须对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师资质、教学能力、教学评价结果和学期任课情况做综合评估,各系(部)要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申报。

4.课程所属(部)将通过终审的科目汇总,于 5 15日前将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学校统一印制的课程授课计划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5.超市课教材必须选用国家统编、国家规划、马工程教材,不得选用自编教材且授课教师须讲授全书三分之二以上内容,否则该教材不予征订。

6.课程审批结果以系统排课为准,申报教师通过正方教务系统查询结果。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58

 

 附件1: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1).xls

 附件2:系(部)开设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