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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年制教学部、新能源与电力学院专业归属和相关院(部)教室调整的安排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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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机构调整决定,教务处按照专业归口、教学场地集中的原则,对五年制教学部、新能源与电力学院各专业及相关院(部)教室归属做如下调整:

一、专业归属调整

年级

学院

专业

学制

班级

个数

班级

人数

现归属学院

2018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铁道运输管理(中专)(已离校)

3

1

38

机电

工程

学院

2019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铁道运输管理(中专)

3

1

30

2018

新能源与电力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一次二次)

3

1

28

2019

新能源与电力学院

供用电技术(电气一次设备)

3

1

14

2019

新能源与电力学院

供用电技术(电气二次)

3

1

23

2020

新能源与电力学院

供用电技术(电气一次设备)

3

1

64

2020

新能源与电力学院

供用电技术(电气二次)

3

1

33

2018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电气自动化技术(五年制)

5

1

31

2019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电气自动化技术(五年制)

5

1

46

2020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电气自动化技术(五年制)

5

1

44

2018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学前教育(五年制)

5

1

58

师范学院

2019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学前教育(五年制)

5

1

55

2020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学前教育(五年制)

5

1

58

2018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五年制)

5

1

103

铁道学院

2018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铁道工程技术(五年制)

5

1

41

 

二、教室调整

(一)医药卫生学院

1.将二号教学楼四层南9间(401,415-422)和3号教学楼四层西4间(427,428,429,431),共13间教室收回。

2.将生化楼中的一间普通教室收回。

3.将一号教学楼一层7间(114-119,122),二层7间(201,202,210-213,224),共14间教室划分至医药卫生学院(注:1号楼309教室由医药卫生学院负责管理,教学由医药卫生学院、铁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共同使用)。

(二)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1.将3号教学楼三层西3间(327,328,329)教室收回,语音室(322,324,326)和化妆室(330)仍由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与师范学院共用。

2.将1号教学楼2层北3间(214-216)划分至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三)建筑工程学院

1.将3号教学楼四层西1间(423)教室收回。

2.将生化楼中原医药卫生学院的1间教室划分至建筑工程学院,具体教室由两学院自行协商后报教务处。

3.1号楼309教室由医药卫生学院负责管理,教学由医药卫生学院、铁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共同使用

(四)机电工程学院

1.将2号教学楼四层南7间(416-422)教室划分至机电工程学院。

(五)师范学院

1.将3号教学楼3楼西侧3间(327,328,329)划分至师范学院。

(六)铁道学院

1.将2号教学楼四层南1间(415)教室划分至铁道学院。

2.2号教学楼四层401教室完全由铁道学院使用。

3.1号楼309教室由医药卫生学院负责管理,教学由医药卫生学院、铁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共同使用。

(七)交接手续

各相关院(部)须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室管理办法(试行)》(呼职院发〔2019〕42号)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填写相关附件(见附件1)。

 

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室交接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