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跨学院(部)任课教师课时量(费)的统计报送流程,防止漏报、错报等情况发生,现对跨学院(部)任课教师课时量(费)统计报送流程明确如下:
一、双肩挑、教务、教辅及行政管理岗教师跨学院(部)任课课时量(费)报送
1.担任公共课跨院(部)任课的双肩挑、教务、教辅及管理岗教师的课时量(费),由公共课开课院(部)根据人事处认定的教师身份统计、汇总,单独制表报送至教务处。
2.担任非公共课跨院(部)任课的双肩挑、教务、教辅及管理岗教师课时量(费),由任课学院(部)根据人事处认定的教师身份统计、汇总,单独制表报送至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后,对超出限定工作量的教师,进行工作量核减,并通知相关学院(部)。
二、专职教师跨学院(部)任课课时量(费)报送
1.担任公共课跨院(部)任课的专任教师的课时量,由公共课开课院(部)根据人事处认定的教师身份统计、汇总,单独制表报送至教师所属院(部)。
2.担任非公共课跨院(部)任课的专职教师的课时量,由任课学院(部)根据人事处认定的教师身份统计、汇总,单独制表报送至教师所属院(部)。
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