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三全育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考务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研室、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20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
2、2020年度优秀教研室
3、2020年度师德先进个人
二、名额分配
1、2020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评选5个。
2、2020年度优秀教研室按照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1)
3、2020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按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1、2020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的,需是教务处认定的无教学事故的单位。
2、2020年度优秀教研室按附件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要求推荐。
3、2020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专任教师。长期承担教学任务,主讲课程在全院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有特色。学生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上,教师测评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在教学工作中无教学事故和不良反映。
四、评选材料
1、参评2020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各部门,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考务工作先进集体自评标准》(附件2)进行自查评分,并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
2、2020年度优秀教研室按《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附件4)要求推荐,并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年度优秀教研室推荐表》(附件5)。
3、2020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由二级学院(部)择优推荐,并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6)。
以上纸质材料除封皮外双面打印,务必于2020年11月23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三号教学楼219),电子版发至邮箱jwcjxglk301@126.com。逾期报送将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五、评审
学院于放假前组织评选,并在网上公布结果。
六、表彰
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度优秀教研室、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考务工作先进集体自评标准.doc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年度考务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docx
附件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年度优秀教研室推荐表.doc
附件6: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