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学院教研室活动,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体系,本学期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加强学习《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重点,加强教研室教研活动管理,现将具体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
各教研室应紧紧围绕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职业教育理念与理论学习,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技能提升、教学资源建设等主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务必要认真学习,融会贯通。详细制定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具体表格详见教务处官网下载专区),在经二级学院(部)院长审核后,于10月5日前交各二级学院(部)教务科备案。
教研室活动原则上为每星期1次,本学期总教研次数不得少于13次。
二、加强理论学习
(一)继续加强各教研室业务学习,如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技能提升等方面。
(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2.要深入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等师德师风建设文件。
3.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4.要认真学习学院《关于印发《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82号)。
5.要组织专人认真解读《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下一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建设立项工作和课程思政技能大赛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具体文件详见学院官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 教务处 >> 教育部(厅)文件),教务处会及时更新学习文件,各二级学院也可及时调整学习内容。
三、加强教研室活动督导
1.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要切实加强对教研室活动督导工作,二级学院(部)领导班子要成立检查组,应建立教研室活动巡查制度,认真检查各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和活动记录情况。
2.学院教务处将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时,检查各单位教研室活动的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先进教学单位、优秀教研室评选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