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以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督导条例》有关规定,鉴于现有教学督导组成员均已任期届满,现决定对教学督导组成员进行调整。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熟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程序,掌握学校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4、我院离退休教师;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6、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报名及选聘程序:
1、本次招聘教学督导组成员2名,任期三年;
2、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员申请表》;于2015年11月13日交教务处评估科;联系电话:6586261,联系人:陈老师;
3、学院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6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