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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申报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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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求,进一步开发学习资源,拓宽学习渠道,积极推进我院学分制管理,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制订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意见》(呼职院发[2008]37号)文件精神,组织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师的申报条件:专任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8学时且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行政兼职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4学时。

二、新报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报课教师从附件1下载《全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按照表内说明填写申报表。

四、《申报表》于11月20日前由教师报送课程所属院部,教师若属跨专业、跨学院报课,《申报表》需经教师所属部门审核签字。

五、课程所属院部负责对教师申报课程进行终审,各院部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报课要求的一律不允许通过。

六、课程所属院部将通过终审的科目汇总,于11月27日前将《学院(部)开设公共选修课汇总表》(含电子版)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汇总表》格式通过附件2下载)

七、报课教师通过CRP查询课程安排情况。

八、课程所属院部负责课程的日常教学管理。

 

 

 

 

            教务处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1-全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xls
附件2-学院(部)开设公共选修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