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院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合作专升本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公开的做好专升本工作的宣传、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
一、报名条件
我院在校三年制具有国家正式学籍且通过近三年普通全日制在校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
1、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评定优良,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已学完前五个学期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必修课无补考且平均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能按时毕业。
3、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事项,根据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7号)文件精神(附件3)执行。
二、报考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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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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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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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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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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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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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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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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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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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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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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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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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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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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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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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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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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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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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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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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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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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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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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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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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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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要求及程序
1、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报名宣传并组织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专升本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按报名人数、成绩由高到低筛选出推荐学生。学院教务处和纪检部门将对整个推荐过程进行督查,并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查。
2、被推荐学生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申请表》(附件1)后,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将《内蒙古财经大学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申请表》,前五学期成绩单,《2016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制及电子版,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报名费及学生3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于3月24日前报送学院教务处学籍科(西校区教学楼626室)。
3、由内蒙古财经大学统一组织外语和基础课考试,外语成绩制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成绩的计算办法为:外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基础课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平时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基础课、外语及平时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专升本名单。
4、专升本各主要环节基本信息(具有参加专升本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专升本考试成绩、专升本成绩控制线、经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专升本学生名单)将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和内蒙古财经大学同时向学生公示,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凡有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专升本资格。
四、专升本考试
1、基础课考试试卷采取百分制,即所有专业统考大学语文;外语考试只限英语,且对商务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做较高要求。
2、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师进行命题、安排考试及评定成绩。
3、专升本考试考点设在内蒙古财经大学东区。
4、考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
5、严肃考试纪律,凡考试作弊学生取消专升本资格,并将根据情况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专升本学生的管理
1、升入内蒙古财经大学本科的学生安排在本科三年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特殊情况者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根据专业特点及学生情况安排到相关专业学习;
2、凡升入内蒙古财经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按内蒙古财经大学本年度录取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颁发专科毕(结)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各项考核合格,由内蒙古财经大学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内蒙古财经大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制填写本专业本科学制,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六、附件:
1、附件1:内蒙古财经大学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申请表。
2、附件2:2016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报名推荐汇总表。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7号)。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