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本次补考工作定于2016年3月14日~3月2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补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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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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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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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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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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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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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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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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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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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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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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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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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5》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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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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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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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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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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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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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5》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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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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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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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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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专科、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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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
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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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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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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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
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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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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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纲要》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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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
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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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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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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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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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
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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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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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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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1/俄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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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
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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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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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3》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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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
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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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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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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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
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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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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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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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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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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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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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课补考说明:
1、公共课补考工作,由开课学院(部)按上表要求安排。
2、15级《大学俄语1》(建工2人、铁道1人,补考名单见附件)由建工学院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并通知公共外语教研室,由开课学院通知考生。
3、15级《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地点由计算机学院安排、监考教师由开课院部安排(每考场每院部安排2名监考)。
4、15级《公共体育1》参加补考的考生要准时到达田径场,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5、《形势与政策》、《现代教育技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为考查课、不安排补考,不及格的学生直接重修。
三、专业课补考说明:
1、专业课补考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考查课不安排补考;重修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2、在考生不冲突时,一个考场可安排多科目同时进行,但不得占用考生上课时间。
四、其他说明:
1、补考试卷审核:按照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要求执行;印制过程应严格交接流程、做好保密工作。
2、试卷(含公共课试卷)印制地点与正考相同,时间安排如下:
3月7日:马列部、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
3月8日:体育部、生化学院、经法学院、铁道学院、机电学院
3月9日:美术与传媒学院、国教学院、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
3、各开课学院(部)于3月10日前将补考工作安排表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公共课补考安排须通知任课学院(部)。
4、考生人数、座位布置及监考教师人数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制度》执行。
5、各教务科必须为每考场提供考生名单,用于监考教师确认考生情况并填写缺考名单。
6、考生应考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补考准考证〔考生于3月10前到所在院部教务科办理补考准考证,准考证应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
7、任课学院(部)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巡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补考成绩登录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至3月25日,3月25日下午17:00关网;纸质补考成绩单不上报教务处,仅用于试卷装订与二级学院(部)存档。
9、其他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教务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