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今天是

学校首页    智慧职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补考事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2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本次补考工作定于2016314日~32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补考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年级

科目

地点

314
(星期一)

15:50
17:20

15

《公共体育1

东校区田径场

14

《公共体育5
(本科)

16:30
18:00

15

《公共体育1

西校区田径场

14

《公共体育5
(本科)

320
(星期日)

8:30
10:00

15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专科、开卷)

东校区
西校区

15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本科)

东校区
西校区

14

《中国近代史纲要》
(本科)

东校区
西校区

10:10
12:10

15

《大学语文》

东校区
西校区

14:00
16:00

15

《大学英语1/俄语1

东校区
西校区

14

《大学英语3
(本科)

东校区
西校区

14

《心理学》

东校区
西校区

16:20
17:50

15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东校区机房

西校区机房

 

二、公共课补考说明:

1、公共课补考工作,由开课学院(部)按上表要求安排。

215级《大学俄语1》(建工2人、铁道1人,补考名单见附件)由建工学院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并通知公共外语教研室,由开课学院通知考生。

315级《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地点由计算机学院安排、监考教师由开课院部安排(每考场每院部安排2名监考)。

415级《公共体育1》参加补考的考生要准时到达田径场,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5、《形势与政策》、《现代教育技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为考查课、不安排补考,不及格的学生直接重修。

三、专业课补考说明:

1、专业课补考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考查课不安排补考;重修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2、在考生不冲突时,一个考场可安排多科目同时进行,但不得占用考生上课时间。

四、其他说明:

1、补考试卷审核:按照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要求执行;印制过程应严格交接流程、做好保密工作。

2、试卷(含公共课试卷)印制地点与正考相同,时间安排如下:

37:马列部、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

38:体育部、生化学院、经法学院、铁道学院、机电学院

39:美术与传媒学院、国教学院、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

3、各开课学院(部)于310日前将补考工作安排表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公共课补考安排须通知任课学院(部)。

4、考生人数、座位布置及监考教师人数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制度》执行。

5、各教务科必须为每考场提供考生名单,用于监考教师确认考生情况并填写缺考名单。

6、考生应考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补考准考证〔考生于310前到所在院部教务科办理补考准考证,准考证应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

7、任课学院(部)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巡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补考成绩登录时间为2016314日至325日,325日下午1700关网;纸质补考成绩单不上报教务处,仅用于试卷装订与二级学院(部)存档。

9、其他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教务处

          201632


附件:15-16-1俄语补考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