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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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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12](附件)的要求, 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20163月至9月举办。此次大赛采用校级初赛、自治区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我院决定于55日至626日举行校级初赛。初赛环节、评审方式、具体比赛时间等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各自专业要求自行决定,组织学生按时完成,并将各二级学院(部)初赛第一名的项目计划书和展示视频以及参赛项目汇总表(按附件要求)于626日前报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西校区办公楼313)。学院将授予证书并按照教育厅要求推荐部分项目代表我院参加自治区级复赛。

注意:此次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54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