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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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下学期教学需要使用的《实训指导书》印制报表于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教材科汇总后联系印刷厂统一印制。
填写“报表”具体要求:
一、下载此通知(附件1)《实训指导书印制报表》,并按表格要求详细填写。
二、报表一式两份,必须由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西校区图书馆一楼西侧教材科。
附件1:《实训指导书印制报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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