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本次补考及毕业生清考工作定于2016年9月12日-9月20日 (第三周~第四周前半周)进行,其中中秋节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一、各教学周相关工作安排:
1、第一周:统计补考及毕业生清考学生名单:安排清考的毕业生每人最多允许补考7门,超过7门的课程可以安排重修;组织试卷:毕业生清考双学期科目与在校生补考使用同套试卷,单学期科目需重新组卷。
2、第二周:印制试卷,同时按照下述要求安排本院部补考及毕业生清考工作,考试安排表于9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含电子版)。
3、第三、四周:安排在校生期末补考工作及毕业生清考工作,9月20日前考试工作结束。
4、第四周:任课教师于9月22日17:00前通过CRP提交成绩并打印成绩单、装订试卷,并将毕业生清考成绩单交本院部教务科;各教务科于9月23日下午在西校区机房集中录入毕业生清考成绩。
5、第五周:各教务科于9月27日17:00前将毕业生成绩单及毕业状态表报送教务处。
二、公共课补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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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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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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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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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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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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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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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专科、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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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仅限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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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本科、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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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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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公共体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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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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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1》(清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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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公共体育6》(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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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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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公共体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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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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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1》(清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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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公共体育6》(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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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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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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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科、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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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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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大学英语/俄语/日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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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大学英语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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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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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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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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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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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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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俄语/日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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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单学期清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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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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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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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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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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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课补考说明:
1、公共课补考工作,由开课学院(部)按上表要求安排。
2、各院部应提前将公共课补考名单连同毕业生清考名单一并报开课学院,与开课学院协调试卷印制数量。
3、《公共体育》参加补考的考生要准时到达田径场,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查课不安排补考,不及格的学生直接重修。
四、专业课补考说明:
1、专业课补考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在校生重修科目不得安排补考。
2、在考生不冲突时,一个考场可安排多科目同时进行,但不得占用考生上课时间。
五、其他说明:
1、试卷审核:按照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要求执行;印制过程应严格交接流程、做好保密工作。
2、试卷(含公共课试卷)印制地点与正考相同,时间安排如下:
9月5日:马列部、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
9月6日:体育部、生化学院、经法学院、铁道学院、机电学院
9月7日:美术与传媒学院、国教学院、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
3、各开课学院(部)于9月7日前将补考工作安排表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公共课补考安排须通知任课学院(部)。
4、考生人数、座位布置及监考教师人数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制度》执行,每场考试至少安排2位监考教师。
5、各教务科必须为各考场提供考生名单,用于监考教师确认考生情况并填写缺考名单。
6、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及补考准考证〔考生于9月9前到所在院部教务科办理补考准考证〕;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
7、补考准考证应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并在备注栏里加粗标注证件要求;
8、任课学院(部)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巡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补考成绩登录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2日,9月22日下午17:00关网;纸质补考成绩单不上报教务处,仅用于试卷装订与二级学院(部)存档。
10、各教务科9月27日前将毕业生成绩单及毕业状态表报送教务处,用于毕业生二次注册。
11、其他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教务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