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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内教办字【2016】98号文件(见附件),从即日起开展院内教学仪器、体育设施的排查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所属教学仪器设备的排查,体育部负责校内体育设施的排查工作。 各院、部要将本次排查工作情况和整改方案形成文字报告,具体要求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于7月1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子版文件发至安毅老师CRP邮箱。
附件:关于开展对学校各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务处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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