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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课时费发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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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及学院各部门:

CRP教务系统运用两年多以来,课时确认、课时费自动生成提交、课时费发放等模块运转良好,但仍然有少数教师存在课时不确认、职称等信息不更正等情况,影响课时费正常发放。经学院研究决定,从201611月开始,11月份未确认课时、职称等信息未更正造成的课时费损失,期末只补损失的70%12月份未确认课时、职称等信息未更正造成的课时费损失,期末只补损失的30%,12月以后一律不予再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