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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度“教坛新秀”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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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2016年度“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

各二级学院(部)上报一名符合评审条件的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作为我院“教坛新秀”奖的候选人。

推荐条件

1、承担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2、须连续三年以上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2014年至今每年主讲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

3、具有相关企业挂职从事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或累计到相关企业挂职从事技术工作2年以上(基础课教师可适当放宽)。

候选人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度名师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4日前报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01;咨询电话6574299;邮箱:jwcjxglk301@126.com)。

 

 

 

 

 

 

教 务 处

20161017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坛新秀奖推荐表.doc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度教坛新秀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