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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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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末考试定于201612191224日(第十七周)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课时间:

1、公共选修课:第十五周结课,西校区2016127日(星期三)、东校区2016128日(星期四),中途误课的可通过系统申请第十六周补课(任课教师需自行联系开门事宜)。

2网络选修课:第十四周(201612418:00)关网结课。

3、网络必修课:第十五周(2016121118:00)关网结课。

4、其它公共课、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第十六周(20161216结课,考查课在结课前随堂考试

说明:

12016级课程,如有无法在第十六周完成授课计划的,请任课教师在结课前通过系统申请补课。

21217日和18日下午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三级)考试时间,第十六周周六有课的教师请提前通过系统调课。

二、期末考试时间:

1、公共选修课随堂考试。

2、以下公共课随堂考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西校区)、《现代教育技术》、《形势与政策》、《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体育》。

3、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备 注

1219

(星期一)

9:0011:00

2016级《大学英//俄语1

(专、本科)

小语种考生名单见附件

11:1512:45

2015级《中国近代史纲要

(本科)》

14:0016:00

2016级《大学语文》

(专、本科)

 

1220

(星期二)

9:0011:00

2015级《心理学》

(专科)

 

2015级《大学英/俄语3

(本科)

 

11:1512:45

2016级《民族理论与民族

政策(本科)》

 

14:0015:30

2014级《毛泽东思想概论1

(本科)》

 

:①东校区《大学日语1》(15人)、《大学俄语1》(18人),均由经法学院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考场安排由任课教师提前通知考生。

②西校区《大学日语1》(3人),由外国语学院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并通知考生。

西校区《大学俄语3》(本科,师范学院,1人)安排在本班级考试,试卷提前与外国语学院交接。

4、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12211224,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校区

时段

具体时间

东、西校区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

 

注:①重修学生未录入CRP系统且未报送纸质安排表的,不得安排期末重修考试;重修考生所在考场要与其重修课堂所在的考场一致。

②各二级学院(部)每天的考试时间要求按照上表安排,如果1224日(周六)考不完的,可以在考试期间的下午16:00后加考一场。

③公共课考试时间穿插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的,考试起始时间必须与公共课考试时间一致。

④参加开卷考试的考生只允许使用教材作为参考资料,其他资料(含复印件)及电子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⑤二级学院(部)期末考试安排表(包括电子版)要求12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三、试卷审核及印刷工作:

1、“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的格式模板见教务处下载专区2015-05-26上载文件。

2、试卷审核: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对试卷的题型、题量、格式进行审核。

3、试卷印制地点为所在校区文印室,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二级学院(部)

备注

1289

(星期四、五)

马列部、外国语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各二级学院(部)按规定时间将样卷送至文印室,过时不候。

121213

(星期一、二)

师范学院、美术与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121415

(星期三、四)

体育部、计算机信息学院、铁道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4、试卷印制需教务科长或指定专人与文印室交接,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注意保密。

5、公共课试卷要求按照开课学院所在校区印制、分发。

四、考生考试资格与加分资格办理:

1、根据《学生考试资格审定办法》,各二级学院(部)教务科于1215日前报送《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学生缓考名单汇总表》及《免修学生情况汇总表》。

2、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名单,于1215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加分资格。

五、成绩登录及归档工作:

1公共选修课及随堂考试科目,成绩登录时间为125日~1218日;其他公共课、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成绩登录时间为1219日~1229日,122917:00关网。

21230日~1231日为成绩单、试卷的整理、归档及教务处刻录光盘时间,请各二级学院(部)督促任课教师务必在关网前将成绩录入完整并提交。

3、公共选修课成绩单打印要求:统一规定为CRP“导出格式二”、页面设置“A4竖排”、成绩表需增加 “序号”列、页脚内容“第*页,共*页”,1216日前由任课教师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4、除公共选修课以外,其他课程的成绩单,使用CRP“导出格式三”导出并打印,用于试卷装订和教务科留档;注意:由于CRP系统问题,导出成绩单中,重修学生成绩需手工填入。

六、考场布置、监考安排及考务管理工作要求与往年相同,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教务处

                              2016年11月21

 


附件1:大学日语1名单(含东西校区).xls
附件2:大学俄语1、3名单(含东西校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