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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申报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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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求,进一步开发学习资源,拓宽学习渠道,积极推进我院学分制管理,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制订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意见》(呼职院发[2008]37)文件精神,组织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师的申报条件:专任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8学时且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行政兼职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4学时。

二、新报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报课教师从附件1下载《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按照表内说明填写申报表。

四、《申报表》于518日(第12周)前由教师报送课程所属院部,教师若属跨专业、跨学院报课,《申报表》需经教师所属部门审核签字。

五、课程所属院部负责对教师申报课程进行终审,各院部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报课要求的一律不允许通过。

六、课程所属院部将通过终审的科目汇总,于525日(第13周)前将《学院(部)开设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含电子版)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汇总表》格式通过附件2下载)

七、报课教师通过CRP查询课程安排情况。

八、课程所属院部负责课程的日常教学管理。

 

 

 

      教务处

      2017510


附件1: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xls
附件2:学院(部)开设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