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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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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各教学环节的管理,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定于424日至512日(第91011周)进行全院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长:贾 

副组长:索丽霞

  员:刘佃林、梁  伟、杨淑英

一、教学检查工作组:

  长:索丽霞

副组长:刘佃林、梁  伟、杨淑英

  员:王美、苏秀平、安毅、叶应福

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42455日(第910周)为各二级学院(部)自查时间;58日—512日(第11周)为教务处抽查时间。

二、教学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和教务处抽查两级检查结合进行,教务处本次检查内容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管理水平提升行动》任务要求为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要在检查前做出期中教学检查的书面安排,并在检查后写出书面总结,自查内容如下:

1.常规教学检查安排计划、检查记录、问题解决情况记录;

2.期中教学检查安排、检查记录(含本院开出的超市课)及总结;

3.授课计划(包括实践课)、课程表、调停课情况审批记录表等教学文件的完整情况;

4.学期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及教师教案检查情况;

5.教师听课情况;

6.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学分制修订方案讨论及人才培养修订方案;

试点专业课程标准的制定讨论安排;

自治区示范专业课程标准制定研讨记录;

新增专业的论证报告及建设方案;

7.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记录;

8.本学期教学改革、考试改革科目及教考分离科目安排情况;

9.名师示范工作:组织教学名师开展教学示范课,青年教师帮带活动;督促本部门教学名师完成、完善网络平台上的“名师风采”展示内容;

10.教学资源库建设情况;

11.一体化教学课程设计方案及教学安排、统计情况;

12.实践性教学及顶岗实习的时间与教学计划是否一致,实践性教学安排的一系列文件,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是否基本一致;

13.实践性教学及顶岗实习利用CRP教学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及信息录入情况统计、教学管理过程、实习过程(包括学生的周记及与教师的互动等)以及考核过程(包括实习鉴定表等)等教学文件是否齐全;

14.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实习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是否健全并明示,学生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情况;

15.了解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情况等;

16.督促学生补充、完善本人CRP系统下“在校生电子学籍卡”的信息情况;

17.学生学籍异动材料的归档及汇总情况;

18.上学期教材预订单、本学期教材入库单、退书单、学生领书单、教师领书单、选修课学生领书单;

19.学年教材使用质量评估分析、留档(按教研室);

20.学年自编教材建设计划;

21.教学日志的填写及CRP系统日志确认情况;

22.超市课审批记录、教学管理情况;

23.应届毕业生取得“双证书”情况记录、统计、汇总情况;教师、学生各类技能大赛获奖情况;

24.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反映。

(二)教务处教学检查内容如下:

1.各二级学院()对于以上自查项目,应做出详细书面记录及处理意见,并在第10周周五(55日)以前将材料备齐待查;

2.本次教务处教学检查将本着查漏补缺、相互交流、完善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水平的原则,重点查阅二级学院(部)整理的书面及CRP系统材料,继续完善CRP系统内容,收集CRP系统使用问题。

3.抽查要求及安排:

教务处将于第11周对各院(部)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时间不再另行通知,各单位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教务处抽查时,各二级学院(部)分管教学和实训院长、教务科长、实训中心主任以及相关教学管理(包括实训)人员必须在岗。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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