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本次补考与毕业生清考工作同步进行,时间定于2017年9月18日~9月24日(第三周)。毕业生清考双学期科目可与在校生一并安排,单学期科目单独安排。
一、公共课补考及毕业清考安排: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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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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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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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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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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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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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公共体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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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
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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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1、2》(清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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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公共体育6》(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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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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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公共体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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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
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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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1、2》(清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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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公共体育6》(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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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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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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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科、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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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专科、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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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仅限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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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本科、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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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本科、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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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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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大学英语/俄语/日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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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大学英语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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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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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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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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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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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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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俄语/日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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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单学期清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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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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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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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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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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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课补考说明:
1、公共课补考及清考工作,由开课学院(部)按上表要求安排。
2、各院(部)应提前将公共课补考名单(连同毕业生清考名单)一并报开课学院,与开课学院协调试卷印制数量。
3、16级《大学俄语2》(经法1人),16级《大学日语2》(人文1人)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并通知公共外语教研室。补考名单见附件1。
4、《公共体育》参加补考的考生要准时到达田径场,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专业课补考说明:
1、专业课补考及清考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安排清考的毕业生每人最多允许补考6门(含公共课)。
2、在考生不冲突时,一个考场可安排多科目同时进行,但不得占用考生上课时间。
3、在校生重修科目不得安排补考;考查课不安排补考,不及格的学生直接重修;毕业生清考科目不含实习实训、论文。
四、其他说明:
1、组织试卷与审核:毕业生清考双学期科目与在校生补考使用同套试卷,单学期科目需重新组卷。试卷审核按照期末考试要求执行,印制过程应严格交接流程、做好保密工作。
2、试卷(含公共课试卷)印制地点与正考相同,时间安排如下:
9月11日:马列部、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
9月12日:体育部、生化学院、经法学院、铁道学院、机电学院
9月13日:美传学院、国教学院、计算机学院、建工学院
3、各开课学院(部)于9月13(星期三)日前将补考工作安排表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含电子版),公共课补考安排须通知任课学院(部)。
4、考生人数、座位布置及监考教师人数严格按照《考务管理制度》执行,每场考试至少安排2位监考教师。
5、各教务科必须为各考场提供考生名单,用于监考教师确认考生情况并填写缺考名单。
6、考生于9月15前到所在院(部)教务科办理补考准考证,补考准考证应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备注栏里加粗标注证件要求。
7、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及补考准考证。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
8、任课学院(部)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巡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补考成绩登录及提交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7日,9月27日(星期三)下午17:00关网;纸质补考成绩单不上报教务处,仅用于试卷装订与二级学院(部)存档。(《补考成绩单》需手工制作,模板见QQ群文件2015-09-17上载文档)
10、任课教师于9月25日(星期一)之前,将毕业生清考成绩单(模板同上)交本院(部)教务科。各教务科于9月26日下午(15:00)在西校区九机房集中录入毕业生清考成绩。
11、各教务科提前汇总制作《毕业补考(清考)汇总成绩单》(附件2),按班级、学号整理排序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清考成绩录入结束后此表交教务处存档。
12、各教务科于务必9月28日(星期四)前将毕业生成绩单及毕业状态表报送教务处,用于毕业生二次注册。
13、其他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教务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