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于进行2018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将2018年“专升本”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院在籍三年制应届专科毕业生。
具体合作专业及报名人数见附件1。
二、选拔要求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比例控制在本届专科毕业学生总数的5%以内(包括音、体、美专业学生)。申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升本”选拔的学生禁止同时报考其他本科院校。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选拔比例控制在申请人数的30%。我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继续学习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升本选拔,选拔办法与其他专升本考生相同。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三、选拔条件
在籍三年制应届毕业生,经过在校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确有继续培养前途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按规定程序选拔升入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1. 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品学兼优,无补考且在校期间没有受处分记录。
2.三年学习成绩总平均名次排在全班前10%以内,且无补考。
四、选拔程序
1.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部门学生,按照选拔条件和附件1推荐人数及专业,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科升本科选拔推荐表》,照片粘贴红底近期2寸证件照;
2.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学生三年平均成绩,按照选拔条件进行选拔;
3. 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推荐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将结果公示;
4. 公示期结束,教务处将选拔结果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五、学籍与教学管理
1.升入本科的学生,进入民族学院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在校学习期间,执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的学籍与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同本科开设课程重复,一律不予免修;
3. 升入本科的学生,从升入本科的学年开始,按当年新生标准缴纳学
费。不享受减免学费待遇,其他待遇不变;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颁发原毕业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由升入本科学校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在本科实际就读时间填写。
六、报名时间
4月10日--13日,各二级学院须将:《附件2》、《班级成绩平均分排名总表》和《附件》3纸质版分别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4月1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发教务处学籍科工作人员CRP邮箱。
专升本招生监督电话:6586260、6585317。
教务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