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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合作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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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于进行2018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将2018年“专升本”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院在籍三年制应届专科毕业生。

具体合作专业及报名人数见附件1

二、选拔要求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比例控制在本届专科毕业学生总数的5%以内(包括音、体、美专业学生)。申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升本”选拔的学生禁止同时报考其他本科院校。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选拔比例控制在申请人数的30%。我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继续学习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升本选拔,选拔办法与其他专升本考生相同。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三、选拔条件

在籍三年制应届毕业生,经过在校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确有继续培养前途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按规定程序选拔升入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1. 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品学兼优,无补考且在校期间没有受处分记录。

2.三年学习成绩总平均名次排在全班前10%以内,且无补考。

四、选拔程序

1.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部门学生,按照选拔条件和附件1推荐人数及专业,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科升本科选拔推荐表》,照片粘贴红底近期2寸证件照;

2.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学生三年平均成绩,按照选拔条件进行选拔;

3. 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推荐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将结果公示;

4. 公示期结束,教务处将选拔结果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五、学籍与教学管理

1.升入本科的学生,进入民族学院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在校学习期间,执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的学籍与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同本科开设课程重复,一律不予免修;

3. 升入本科的学生,从升入本科的学年开始,按当年新生标准缴纳学

费。不享受减免学费待遇,其他待遇不变;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颁发原毕业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由升入本科学校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在本科实际就读时间填写。

六、报名时间

410--13日,各二级学院须将:《附件2》、《班级成绩平均分排名总表》和《附件》3纸质版分别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41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发教务处学籍科工作人员CRP邮箱。

专升本招生监督电话:65862606585317

 

 

 

教务处

2018410

 


附件1:申报专升本专业及人数统计表.xls
附件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表 .doc
附件3:2018年专科升本科选拔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