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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申报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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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求,进一步开发学习资源,拓宽学习渠道,积极推进我院学分制管理,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制订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意见》(呼职院发[2008]37)文件精神,组织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师的申报条件:专任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8学时且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双肩挑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4学时;行政人员不得报超市课,本校教师资源充足的话原则上不安排外聘教师任课。

二、任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报课教师从附件1下载《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按照表内说明填写申报表(注:申报计算机课程的老师,系统的维护、软件的安装均由任课教师自行协调解决)。

四、《申报表》于1117日前由教师报送课程所属院部;教师若属跨专业、跨学院报课,《申报表》首先需由教师所属部门审核签字后报课程所属部门审核;新报课教师需同时递交课程授课计划。

五、课程所属院部负责对教师申报课程进行终审,各院部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报课要求的一律不允许通过,学期任课情况一定要准确无误。

六、课程所属院部将通过终审的科目汇总,于 11 21日前将《学院(部)开设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含电子版)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新报课程的授课计划需随部门汇总表同时报送。(《汇总表》格式通过附件2下载。)

七、超市课教师教材征订要严格把关,所选教材必须要讲授三分之二以上内容,讲授内容不足三分之二的教材不予征订。

八、课程审批情况以系统排课为准,报课教师请通过CRP系统查询结果。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九、课程所属院部负责课程的日常教学管理。

 

 

教务处

2018112


附件1-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xls
附件2-学院(部)开设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