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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各专业课程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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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学院921发《关于重新修订学院各专业课程标准的通知》的要求,现需各二级学院(部)上报已重新修订的各专业课程标准。原附件5由《2018年课程标准制定审核意见表(新表)》(附件1)替换。

本次课程标准上报工作由各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负责,且须经各二级学院(部)专业指导委员会严格把关审核、二级学院(部)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各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请认真填写《专业课程标准汇总表》(附件2),并务必于1130日前上报所有材料,课程标准及汇总表电子版发jwcjxglk301@126.com,审核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0181123

教务处


附件1:2018年课程标准制定审核意见表(新表).doc
附件2:专业课程标准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