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积极有效地开展素质教育,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求,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拓宽学习渠道,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制订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意见》(呼职院发[2008]37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师的申报条件:专任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8学时且课程门数不得超过2门;双肩挑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4学时;行政人员不可申报超市课。若超市课教师资源充足,原则上不安排外聘教师任课。
二、任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报课教师下载《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见附件1),按照表内说明填写申报表(注:申报计算机课程的老师,系统的维护、软件的安装均由任课教师自行协调解决)。
四、教师属跨学院、跨专业报课,须将《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首先由教师所属部门审核签字后报课程所属部门审核;《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于5月29日前由教师报送课程所属院(部)并在正方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3);超市课教师在递交《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时,同时递交学校统一印制的课程授课计划。
五、课程所属院(部)负责对教师申报课程进行终审,须对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师资质、教学能力、教学评价结果和学期任课情况做综合评估,各院(部)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报课要求的一律不允许通过。
六、课程所属院(部)将通过终审的科目汇总,于 6月 1日前将《学院(部)开设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学校统一印制的课程授课计划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七、超市课教材征订须严格把关,所选教材必须讲授三分之二以上内容,讲授内容不足三分之二的教材不予征订。
八、课程审批情况以系统排课为准,报课教师通过正方教务系统查询结果。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九、课程所属院(部)负责课程的日常教学管理。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
附件1:全院公共选修课(超市课)申报表.xls附件2:学院(部)开设公共选修课(超市课)汇总表.xls附件3:正方系统超市课申报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