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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课程思政”示范建设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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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一流本科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院决定启动实施“课程思政”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引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二、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发挥广大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课程思政”建设,深度挖掘各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努力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等合力育人的大思政新格局。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1.示范建设课程必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

2.示范建设课程应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标准。要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明确课程目标、课堂教学目标,改革教学方法、评价方法,产生预期学习成果达成度测评证据,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学改革经验。

3.示范建设课程应创新人才培养效果评价,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等,将思政育人的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纳入学生考核内容。

4.示范建设课程应建设配套教学资源。每门课程至少应编写3-5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案例库;应至少制作1-315分钟左右思政育人典型教学微课;应积极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

5.示范建设课程应积极探索教学方式方法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探索运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TBL(基于团队的教学方法)、PBL(基于问题或项目的教学方法)等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推行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的课堂教学改革,增强师生深度对话、交流和共感,激发学生独立思考,鼓励学生敢于善于表达,培养学生科学思辨能力。鼓励探索小班研讨教学,小班研讨的内容要结合国家发展形势和内蒙古地区实际,从课程知识层面上升到专业知识层面、社会经济层面。

四、组织实施

(一)立项设计阶段(20195-6月)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建设要求和内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由课程负责人组建团队,并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9年“课程思政”示范建设课程立项书》(附件1)。学院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程。

(二)课程建设与实施阶段(20196-201912月)

按照通知中“建设内容及要求”,根据《立项书》建设内容,立项课程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并积极推进改革。各二级学院(部)应开展课程建设进度检查、随堂授课情况跟踪等工作,提出建设建议,共同完善教学文件、各类材料,保障课程建设与实施按期、按要求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12-20201月)

课程建设团队全面总结建设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学院成立专家组,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组织申报工作。每个学院(部)至少申报1门“课程思政”示范建设课程。学校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立项。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职教师,到校工作3年以上、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申报课程必须为2017-2019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课程。

3.鼓励高职称、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开展申报立项工作;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课程。

4.请各学院(部)于2019530之前将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教务处教学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刘华薇CRP邮箱。

咨询电话:6574299

 

 

 

 

教务处

 2019521


附件1:“思政课程”示范建设项目立项书.docx